安徽化工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13-07-20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计划:
一、准备工作
根据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安排,从2013年7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将于7月12日下午召开。
1、 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保持与省委教育工委高职、厅属中专学校督导组联系与沟通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志
副组长:姚成秀、赵华中、郭世杰、周文龙、汪东军
成 员:张 丽、张启寿、杨 光、李海军、葛永生、张 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 丽
成 员:张 晴、方 一、吴彩霞、王 娟
2、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7月16日召开校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对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周密安排,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在校园网开辟活动专栏。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013年7月 16 日至9月10日)
1、总体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动员大会后,学校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和学校党委部署,研究安排各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符合各支部特点的工作计划,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组织专题学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校党委分专题组织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并举办党务干部党的群众路线、党风党纪专题辅导报告会和组织观看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专题片及廉政警示教育片。具体安排如下:

3、关于调研走访和征求意见。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校领导带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进企业、进部门、进班级、进课堂、进家庭、访困难职工、访“后进”学生、访留守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五进三访”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求对学校作风建设、内涵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拟定调研专题,制定调研走访活动工作计划;
(2)7月21日至9月3日,学校班子成员分组带领党员干部开展“五进三访”调研走访活动;期间,要组织好学生、教师和各方面人员代表等三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书记信箱。广泛听取意见。做到真心想了解实情,真正能了解实情。
(3)9月5日前,各调研组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4)9月10日,召开会议,交流调研成果,上报调研材料。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2013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1、关于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四对照四查摆”的总体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重点查找内容的规定,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和自己查找的情况,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9月22日前将对照检查材料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2、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前期查找的突出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9月20日前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拟定安排在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的工作安排予以确定并另行通知。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充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在工作和学习中的不足,敞开思想,襟怀坦荡,敢于触及思想灵魂,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关于制定和落实整改任务书。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校党委、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和每位党员要分别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进行整改。各支部普通党员和领导班子的整改任务书于10月31日前,分别交各党支部书记和校党委书记处进行审核备案。校党委的整改任务书上报委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核。
2、关于“正风肃纪集中治理”。针对前期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效能建设情况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中,各牵头领导、部门(教研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整改。
3、关于建章立制。从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就要按照中央、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对学校已有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五、活动的总结
2013年12月底,学校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