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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制度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11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制度

1、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实验员及兼管实验室或仪器室的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各项工作。

2、实验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看懂并理解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或经过必要的培训,在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原理和操作技术后,方可按要求开启使用。3、实验室要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的验收制度,无论是教师和学生使用时都要填写使用卡,用后要经保管人员验收、签字。在使用前后或过程中发现损坏或失灵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报实训中心备案。

4、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贵重和精密仪器设备要放在适宜的房间和地点存放,不得乱搬乱用,严格执行仪器使用卡制度。要建立技术档案(包括仪器的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出产厂家、出产时间,以及检修、事故记录等);确保其精密度和稳定性,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技术档案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随仪器使用。

5、仪器设备陈列要整齐,布置要合理,便于使用和保管。注意避光、防潮、防尘、防热、防腐蚀等。使用时小心谨慎,不允许超时,过载使用。

6、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要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定期保养。认真进行仪器设备的紧固、清洁、润滑、防腐、调试等工作。

7、精密及贵重的仪器设备要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无论教师或学生在使用前要认真学习掌握,使用时要认真检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切实保证人身和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

8、实验室的一切物资,都要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每年年末,各实验室都要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和发现的问题,应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实训中心备案。

9、学校有权对某些实验室长期闲置或不再继续使用的实验仪器设备边同技术资料,在实验室之间进行无偿调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挠。

 

                                安徽化工学校

2008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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