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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技能考评与监考制度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11


    1、操作技能考评员负责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实施、监考和检测评分等工作。

    2、操作技能考核试题必须从国家试题库中统一抽取,统一按照当场次参考人数自行制卷。

    3、每场次组织操作技能考核实施时,应根据当次考核的工种、等级及参考人数,确定应聘考评员所能考评的工种、等级及考评员人数。每场次考核,每个工种配备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4、各个工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由鉴定所指派一名考评员担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考核实施、讨论和处理考场特殊情况,并及时作好考评检测记录和向上级汇报等工作。

    5、考评小组在组织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前,应根据考核试题的要求,作好有关设备、工具、材料的准备,并认真作好设备的调试和检测工作。

    6、 每次开考前,考评员应向考生宣布本场次考核时间、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审查考生《准考证》与参考人员、参考工种、等级和考核工位是否相符。考核时间结束时,应指令考生停止操作,退出考场。考评小组在每场次监考结束后,应及时填写好《安庆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情况报告表》。

    7、考评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必须佩戴好安庆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评员胸卡,监考时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作好考场监考、检查、答疑、收发试卷和现场检测评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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