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以及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15〕29号)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

    二、工作重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有之”( 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要求,以学校党员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权力观和法制观的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是加强对我校差旅费、“三公”经费等资金的监管。
    (二)工程招投标、建设和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法问题。主要是违反有关审批制度和招投标制度,违规建设、超预算建设,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操作、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
    (三)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行教育部“10条禁止性规定”、“7种禁止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的行为。
    (四)专项工作中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在专项工作期间反映的党员干部和资金使用的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组织领导
    1、党委发挥主体职责,纪委发挥监督职责,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又要认真抓好部门内的作风建设,正风肃纪。
    2、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了解进展情况,研判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主要措施
    1、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积极营造转变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在校园网站上发布学校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意义、内容,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设置举报电话,受理干部群众举报案件和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依据党纪政纪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