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安徽化工学校文明处室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4学年度文明处室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与步骤
1、自查。学校各处室对照文件考评细则,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完善考评材料。
2、申报。经过自查,符合条件的处室填写《安徽化工学校文明处室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提交至校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电子信箱:ahhx101@163.com。
3、考核。2014年12月上旬,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处室按照考评细则,查阅资料,实地考核,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综合考评。
4、审定。2014年12月底,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推选2个处室为本学年度文明处室,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表彰。
二、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学校文明创建活动成果展示,请各处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抓紧抓好申报等工作。申报材料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业绩,体现创建特色。
2、各处室要以创建文明处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培育优良作风,提升广大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上台阶。
附件:
1、安徽化工学校文明处室考核细则(试行)
2、安徽化工学校文明处室申报表
安徽化工学校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