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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化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奖惩制度

安徽化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特制定此奖惩办法。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二、对资助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一)班主任

1、关于贫困生学费减免申报工作奖惩细则

1)、贫困生学费减免申报工作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每学年申报一次。

2)、在贫困生评选工作当中,各班主任要严格按照《安徽化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

3)、确保学生申报信息正确无误,申报信息错误一人次扣班主任量化分0.5分。

4)、按时上交各项贫困生申报资料及附件,迟报、迟交扣班主任量化分2分。

5)、贫困生申请各班主任要严格把关,学校资助中心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实地抽查走访过程中,如抽查对象与该对象得分标准不符的,取消该对象贫困生资格,并扣班主任量化分2分。

6)、在贫困生公示过程中,对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学校资助中心取消举报对象资助资格。

2、有关助学金申报工作奖惩细则

1)、助学金申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每月25日统一上报本月学生异动情况。

2)、申报过程中学生退学及复学要及时异动,多报、漏报一人扣班主任量化分5分,并纳入年终班主任工作考核。

3)、确保学生申报信息正确无误,申报信息错误一人次扣班主任量化分1分。

4)、按时上交各项助学金申报资料及附件,迟报、迟交扣班主任量化分2分。

(二)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资助工作绩效基础分100分。

开展资助工作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交材料的奖励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5——20分);所负责工作或审核的资料有错误的扣10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奖励10分;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扣20分,引发家长上访的扣30分;档案资料装订不规范的扣5——10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资助工作考核结果将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分值的30%。 

2、资助工作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将优先参与评优表先。

3、对在资助工作中表现不力,造成本校资助工作滞后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会在年度考核时取消评先资格、扣除相应部分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