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办法

1.新生报到入学后第三周,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根据新生实际到校情况,将新生名单按实际编班情况分送教务科、学生科、实训中心、团委、财务科、总务科、保卫科、服务中心、学校档案室、图书馆各一份,以便各科室按实际编班建立学生管理档案;

2.第三周后如继续有零散新生报到,则由招办接收并会同学生科安置好班级后,向各科室递发新生到校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3.非一年级新生来校插班就读,如系非正常转校生,应由招就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报请校领导批准,并会同学生科安置好班级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招就办向各科室递发新生到校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更新。插班新生来校时学生应将原学历证明和原校学习成绩交教务科,以便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无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不得插班学习;

4.学生入学进校后若要求更换专业、学制,应由学生本人申请,招就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按程序批准后予以更换专业或学制。调整后,学生申请批件由招就办保存,招就办向各科室递发学生调整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及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5.同年级相同专业学生变更班级,由学生科办理,学生班级变更后,学生科向各科室递发学生调整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及班主任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6.学生在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或退学,应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科领取休(退)学申请表,填写完毕相应事由后,经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班主任、学生科、教务科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批件由教务科保留,教务科向各科室递发学生休(退)学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学生如未履行申请手续而自动退学,退学发生后由学生科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教务科,教务科向各科室补发学生退学通知函,通知各科室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7.学生因违纪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由学生科向各科室转发对学生的处分决定,通知各科室对班级学生名册及时予以调整更新。

                                        

二ОО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