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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化工学校职业技能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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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1、参与考试工作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好规定的胸卡,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岗位,履行各自的职责。未佩戴标志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2、主监考员于考前15分钟,负责打开各自监考的考场,宣布参考人员入考场时只可带钢笔、绘图工具与计算器,并要求考生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件需存放在考场入口指定地点。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准考证》摆在课桌的右上角以备查验。

    3、前10分钟,主监考员宣布考场规则与考试起止时间,考前5分钟由监考人员当众拆开试卷袋,校对试卷份数并发放试卷。

    4、考试开始后,监考员根据《准考证》上的相片对参考人进行验收,如发现代考者应令其离开考场,交考办主任处理。

    5、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违犯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者可终止其考试,当场宣布试卷作废,并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废”二字,且注明原因,作好记录。

    6、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应立即将答卷留在考桌上,离开考场。由监考员回收并清点无误后,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和有关试卷装订方式进行装订,再放入试卷袋,当场贴上封条,并在试卷袋封面上填写好《安庆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情况报告表》后交保密员存入保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