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10
安徽化工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购书1、图书要做到计划购置,图书馆每年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做出购书计划,经教务科审核并报校长审批后,按计划购置。
2、购书应按发行单位的新书目录或征订单,在计划规定范围内精心筛选出适合的书目并加圈注明欲定册数,眷写整齐,方可送往书店订购。
3、预订的图书到达后要及时核对清单领取,避免积压。
4、图书购回后要及时采编登记,建全入库手续。 二、保管
1、图书购进后要及时分编入库,按类排架。
2、图书要严格防潮、防火、防盗、防霉变、防虫、防鼠、防烟熏、要经常清查核对,避免拉乱、损坏、丢失。
3、每年必须对书库进行一次清理,凡丢失损坏的要追究原因,照章赔偿。凡上级规定查封的书籍,应及时封存,不得外借。科技教材类书籍,内容已陈旧过时的,图书馆可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学校处理。 三、借书
1、必须凭本校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特殊情况下借书需经馆长批准。借书证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如遗失应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查明情况可予以补发。
2、大型辞书、工具书、参考书和不足三册的普通藏书一般不得外借,需要时,经管理人员允许可进馆查阅,不得带出。
3、每次借书教职工不超过5本(总数不超过20本),学生不超过3本;借期教职工最长一学期,学生最长60天。逾期不还者、照章罚款。职工调离本校或学生离校时,应还清所借的全部书籍。
4、所借图书要倍加爱惜,不得圈点,批注、涂画、折页、污损、折角或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 四、安全
1、积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2、本馆各室的钥匙,不得随意相互借用或配制,更不得丢失,否则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概由有关经管人员负责。
3、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内吸烟,严禁在馆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电器(如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
4、值班人员要在闭馆时关好门窗。
5、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馆内。
6、如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安全工作情况记录备查。
7、在寒暑假和节日之前,由学校保卫人员和本馆负责人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外,本馆工作人员还应做到经常性检查。
安徽化工学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
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四、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五、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
六、自觉严格的纪律观念;
七、团结友爱的同志关系;
八、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
安徽化工学校资料室阅览守则
一、室资料只限室内查阅,概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须经馆长批准,并按资料5倍价格交付押金。 二、资料室主要面向本校教师开放,所有资料均实行开架阅览;学生若因参与组织学校或班级活动需查阅资料,应由有关老师领入本室。 三、读者找到资料后,应先检查资料是否整洁、齐全,若有缺损、污迹要当即向工作人员声明作印记以明责任。 四、读者要爱护资料,不得批注、涂改、污损、剪裁,有以上破坏行为者以资料5-10倍的价格赔偿。 五、本室内要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
安徽化工学校教职工读者图书借阅制度
一、图书馆只许本校师生借阅,对外一律不借,本校教职工须凭借书卡办理借阅手续,借书卡只准本人使用。
二、贴有特殊标记的藏书和辞书一律不外借。
三、教职工进入书库自选图书,翻阅后如不借,请将书放回原处,选好的图书到出纳台办理借阅手续。
四、教职工入库选借图书,不准穿大衣和携带提包入内。
五、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借期最长一学期,借期已到尚需用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但只能续借一次。逾期不还者,每超过一日,一册收超期罚款0.5元。
六、借阅图书要倍加爱惜,不得批注、圈划、撕页、污损、折角或丢失,违者按情节罚款0.5元以上。
七、在书库内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严禁吸烟。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