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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的原则及教材选用规定

作者:信息管理 发表时间:2009-04-10

为了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提高我校的教材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我校教材建设的原则,教材编写、出版、评优、教材的选用、发放等项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教材建设原则:

1、教材建设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针,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

2、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暨省厅制定有关规定。

3、无论是选用教材还是自编教材都要坚持质量第一。要坚持思想性、科学性、适应性、启发性的原则,注重鲜明的特色和创新精神。

4、通用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要优先选用曾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优秀教材(包括获教材奖、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和新出版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教材,不提倡自编。

5、新办专业所设课程的教材,本校尚无条件编写的,亦应先采用较成熟的统编教材。。

二、教材选用

1、统编教材的选订每年以秋季为主,春季为辅,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主任同意,报教务科主管科长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教材室统一办理。如任课教师不在,由教研室主任代选。已选订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提前通知教务科,紧急情况由教务科酌情处理。教材预定尽可能的在新华书店发行的教材征订目录中选择,如确需征订目录以外的教材,教研室应将教材名称、编者、版别等项内容在教材定购申请单上填写明细,以便办理。

2、鼓励教师选用外文版教材和应用CAI教材。

3、配套用教学参考书籍,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由教研主任签字,报教务科审核同意后才能选用订购。非正常渠道发行的教材,教材室有权拒绝订购。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销售教材、资料、习题等,若有上述情况发生,除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外,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三、自编教材编审管理办法

1、自编教材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教材建设工作的精神,编写有自己学科优势、有特色的教材。

2、提倡集体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尤其是由数人任课的教材,应有3人左右参加。主编必须由有较高学术水平、从事该门课程教学活动、参加过教材编写工作的教师担任。主编必须承担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

3、凡因本校教学需要自编的教材(含讲义、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等)均需提前半年以上由教研室集体讨论提出,填写年度计划申报表,教务科审核,报请校长批准后列入自编教材计划。若遇教学计划调整不再开课的教材,计划即行取消。

4、经批准列入编写计划的教材,由主编详细填写《教材编写登记表》交教务科存档。编写过程中若参编人员、教材名称、使用时间等有变更,须提前半年报教务科核准,擅自更改者不予承认,并由擅改者负责后果。

5、自编教材必须有主审人审稿,主审人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熟悉专业情况、治学态度严谨、具有高级职称、未参加该书编写的教师或专家担任。在审稿过程中,主审人应提出书面审阅意见并认真填写《审稿意见书》。《审稿意见书》由教务科保存。

6、有争议的书稿和送上级部门评优的教材由教务科指定专家复审。复审费由学校支付。

7、编写教材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若发生违法行为,责任由编写人自负。

8、出版教材在定价时应考虑学生承受能力。

    9、自编内用教材(含实验指导书)稿酬补贴按每千字5元核算。参考资料、习题集不付稿酬、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在原稿基础上修订的教材,按修改部分字数核算稿酬补贴,原稿重印的不付稿酬。稿酬补贴及其它酬劳,于次年1月一次发放。自编内用教材由编者校稿,不发劳酬。

四、自编教材评优与奖励: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编写高质量教材,学校3至5年开展一次优秀教材评选活动。

1、参评范围与条件:凡由我校教师主编的列入学校自编教材计划且使用2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均可参加校级优秀教材评选。

2、评审办法:由教研室评议推荐,主编申报并填写《优秀教材申报表》报教务科,由教务科指定专家评议,最后由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进行评审,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一、二、三等校级优秀教材奖(按得票多少排定名次)。

3、对评出的优秀教材给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6、在评出的校级优秀教材的基础上,由学校推荐参加部省级优秀教材评选。凡获得部省级优秀教材荣誉的教材,学校另行奖励。

五、教材供应:

1、             学生教材供应

(1)学校各类学生使用的教材、讲义一律收费,凡出版社的教材按定价供应,讲义按成本收费。采用预收教材费、按期发放的方法。每学期教材费收缴方法按上学期末教材费交费通知要求,于新学期开学时在校财务科统一办理。

(2)学生计划用书,均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或学习委员组织同学凭缴费收据和学生领书通知单在教材室统一领取,各班级同学领用教材时,由负责同学填写《学生领用教材出库单》。

(3)学生教材费每学期应进行核算,学生毕业时统一结清,多退少补。

(4)学生教材丢失需重新购买教材时,教材室如有库存按定价出售,学生在校财务科交费后,凭交费单在教材室领取教材。

(5)已发出的教材、讲义,非破损、缺页等原因,一律不得退换。

2、             教师、教辅人员教材供应

(1)    任课教师每一教学周期配发给与学生相同版本的课程教材及教学参考书1套,教师领用时填写《教材出库单》。

(2)    实验指导教师每一实验课周期可领用与本人担任的实验课程教材及实验指导书1套,教师领用时填写《教材出库单》。

(3)    确因工作需要领用其他教材、书籍,由个人书面提出申请,由教务科长批准并签字后领用。

(4)    个人需要教材,如有库存,按定价缴现金购买

(5)    外单位和个人许购买教材,参照学生教材供应办法第4条办理。

 

                                         安徽化工学校

                             200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