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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次“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化教协发【2011】010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八次“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石油和化工职业院校会员单位:
    中国职教学会期刊编辑委员会定于2011年在全国职教系统开展第八次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评选活动。《化工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决定再次组织化工职教院校教职员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请各会员学校积极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推荐优秀职教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示近两年来我国石油和化工职教界所取得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交流和探索职教发展的新思路与新途径。
二、参评范围
    2009年1月以来各刊已刊发的或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水平的职教类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经验介绍文章均可参评。每篇文章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谢绝非教育教学研究类的行业性或学科性很强的专业文章参评。
三、评选办法
    实行《化工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与期刊编委会两级评选制度。《化工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组织征集参评文章并聘请业内专家进行初评,期刊编委会组建评委会进行复评。
    凡参加选评的文章应经院校严格把关筛选后,将电子稿发至《化工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邮箱:hgzjqk@263.net。推荐的参评职教文章应在第一页左上角贴文本框:
    文章征集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0日。编辑部组织初评后推荐到期刊编辑委员会参加复评。2011年9月底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励办法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四级。
    初评比例要求为:一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5%;二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10%;三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30%;优秀奖由各初评委员会自行确定比例,但不得超过参评文章总数的45%。
    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均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期刊编辑委员会颁发“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证书”。
五、收费及其他
每篇参评文章须缴纳评审费100元(包括初评、复评、制证等费用)。
    评审费请于5月1日前邮寄或汇入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账号,收到评审后,文章纳入评审范围。汇款:(请在备注中写明院校名称及汇款人)
户名: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帐号:0200006309014439725
联系人:李桂敏  郭育红
联系电话:010-64519624(李) 010-64519540(郭)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B座208室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处  邮编:100011
附:优秀职教文章评审标准
                1.论点(30分):正确、新颖、有独立见解,有实际指导意义;

2.论据(20分):真实、典型、充分、可靠;
        3.论证(20分):科学、透彻、符合逻辑、说服力强;
        4.结构(20分):严谨、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文字(10分):通顺、准确、精练(全文超过7000字的每千字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