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培训处职责范围

1)负责拟订我校社会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制订年度社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思路及工作总结;


2)负责我校与化工等行业及社会办学机构联合办班合作协议的拟订、做好项目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我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开发,举办服务社会的各类知识普及培训班等工作;


4)负责我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培训,社会培训班教材编印等工作;


5)负责承担职业技能所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报名、考试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6)负责我校面向社会培训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议鉴定及服务工作;负责我校社会培训场所的选定、收费标准的申报核定,费用使用管理等工作;


7)负责我校社会培训项目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档案管理及培训证书发放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余天文 (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0556-534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