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安徽化工学校外兼教师管理办法

安徽化工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使学校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及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外聘教师应具备较先进的教学理念,有独立承担二门以上课程(相近课程)的教学能力,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对所授课程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设备;

3.外聘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特殊专业或专业性很强的,不能低于专科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4.外聘教师年龄男教师不超过63周岁,女教师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 5.外聘教师由教务科根据工作需要聘任。 二、外聘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教师受聘后,必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尤其是着装、言行等小节要符合教师规范; 2.对学生负责,严格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尤其是要有控制课堂局面的能力; 3.保证按教学大纲、教材要求认真备课,书写教案;认真讲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各种教学文件、资料; 4.每学期课程结束,应按学科成绩评定办法综合评定学科成绩,成绩评定后交教务科,并提交教案、备课笔记等教务科要求的教学文件; 5.主动与相关教研室联系,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参加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 6.自觉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遵守学校的一切常规管理制度; 7.外聘教师如因事、因病请假,至少应提前一天(急病、突发性事件除外)向教务科请假,由教务科办理调课、补课手续; 8.外聘教师如中途辞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教务科。 三、学校的职责和义务

1.学校尽可能给外聘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保障,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2.尊重外聘教师,任何人不准干扰其上课及学生成绩的评定; 3.按实际授课课时发放课时费; 4.课酬: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调整,目前的标准为:    (1)校本部授课,每课时20元整;超过65人(含65人),每课时25元(下同)。    (2)分校授课:每周授课不超过12课时(含12课时),每月1500元,班级人数超过65人(含65人),每月1800元。每周超12课时部分,按每课时20元计酬。 四、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

外聘教师的聘用由相关学科教研室推荐,教务科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聘用手续,报人事部门备案。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

1.教研室对所属课程聘任的外聘教师进行教学业务管理与指导,检查教学进度,了解教学效果,传达学校对教学工作的要求。

2.外聘教师在任课期间,如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学校有权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六、外聘教师的考核

学校对外聘教师的考核参照教师考核体系执行,具体考核内容为:

1.是否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按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2.工作是否认真负责,学生对其评价如何;

3.批改作业是否认真,平时成绩登记是否完整;

4.有无迟到、早退、缺课和私自调课现象。

                                              2008年6月20日